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发布日期:2026/06/30
发布日期:2025/11/11
发布日期:202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