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高招体检将取消乙肝五项项目检测

2011/03/30 招生办公室 4435
 

我省今年高招体检取消乙肝五项项目检测。昨日,我省高招体检规定出台,其中还包括,高招体检医院要设置必要的高招体检工作场所,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与门诊等分隔等若干事项。

《意见》规定,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所在地高招办将统一安排并公布的体检时间。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410日前,各县(市、区)高招办将向考生发放“体检表”复印件。

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二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交报告。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二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但最迟不得超过417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取消乙肝五项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体检医院不得要求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如果转氨酶异常,可开展相应的检查(如B超、乙肝项目检测等),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429日至30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临床检验中心对申请终检的考生安排终检并做出结论,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