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标志着备受关注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了。
据了解,2014年选择上海、浙江进行首批改革试点,2017年确定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等4省市进行第二批试点。2018年,教育部确定包括湖南在内的8省市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考什么?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
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1+2”的模式下,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
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怎么考?
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怎么招?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是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重点和难点。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将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与之相适应,湖南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还有疑问?
1、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一是满足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门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湖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湖南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组合方式,这样的组合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普通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这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考试。
2、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湖南省《实施方案》确定,改革后高校招生录取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3、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的难度差异不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也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4、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合格考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参考,以及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5、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
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6、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考与选择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考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学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必选1个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个科目,共计3个科目组成选择考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老课程标准为选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含素质测试、实验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合格考成绩终身有效,选择考成绩当年录取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
7、通过什么方式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答: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情况。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
8、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校录取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9、新高考志愿填报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自2021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各招生类型具体可填报的志愿数量将另行公布。
10、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什么优势?
答:高考招生作为高校选才的主要方式和通道,既要保障高校招生自主权,也要满足不同专业或学科的个性化选才要求。“院校专业组”的设计,满足了高校提出的对专业报考所设定的科目要求,也关注了学生类别划分的科目组特性,把科目作为招生专业分类的基本依据。
同时,“院校专业组”不是严格的学科或学科大类的划分,这也为高校设计有自身特点的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如实验班模式、通识教育、大类培养等)留有充分的空间。
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有利于维护学校招生自主权,还可以保证考生的选择权,又尽可能避免考生因身体等原因受限于某专业而被退档问题的发生。
11、什么是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答:据初步设计,湖南省非提前批平行志愿录取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例如按高考成绩前20%、60%、90%分成三段(实际分段情况以最终公布的文件为准)。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集志愿。
12、分段填报志愿和分段录取的优势是什么?
答:湖南省2021年合并录取批次后,如继续实行现行集中填报志愿模式,考生就只有一次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机会(不含提前批和征集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的风险加大,可能出现考生特别是高分考生因一次填报志愿失误而落榜的情况。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可以使每一段的考生选报高校的定位更加合理,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例如,某考生成绩居前15%,在第一段填报志愿后,如果没有被录取,还可以继续与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和录取,增加了其录取的机会。
13、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首先确定物理或历史科目要求;然后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中分专业提出1至2门科目要求或不限科目要求。
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3门选择性考试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2门再选科目没有要求。湖南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提供给考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