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须给录取高校参考

2009/02/20 招生办公室 5139

        我省今年将实行新的高考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首次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必要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将在学校或学校网站公示7天。

     省教育厅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打印出来,在学校或班级张贴公示(或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及时核对、查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更正。  考生须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个人的评价表上签名确认,最后由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通知指出,通过规定步骤建立的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校要将原件装入考生的纸质档案。省教育厅将于5月20日将确定后的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按全省统一格式汇总至高招系统电子档案中,以便高招录取时一并提交给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