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志愿 填报可获加分

2006/06/22 招生办公室 11404
    今年的录取照顾政策分为两类,一类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另一类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考生在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时,应特别注意选择报考院校,如照顾政策只适用本省范围的院校录取,填报志愿可尽量选本省院校,否则照顾项目就不起作用。
     NO.1.侨台子女享受加分还可优先录取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
     [适用对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填报志愿]适用于他们填报的所有志愿,同时还可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预科班。
     [加分分值]2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NO.2.教师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志愿
   A.第一类型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在闽高校
     [适用对象]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
     [填报志愿]在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学校的第一专业必须填报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方可得到照顾,且仅在师范学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享受照顾。如果在除提前批之外的其他批次填报师范院校,不可以加分。
     [加分分值]5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B.第二类型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在闽高校
     [适用对象]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填报志愿]在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在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
     [加分分值]1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NO.3.报考农林院校的农林类专业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在闽高校
     [适用对象]全体考生
     [填报志愿]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普通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去年福建农林大学一志愿上线生源是招生数的两倍多。所有加分专业都在线上招满。
     [加分分值]2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NO.4.报考民办高校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在闽高校
     [适用对象]全体考生
     [填报志愿]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
     [注意事项](1)今年我省仍将民办本科院校和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归到本三批,所以,在这个批次填报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就不享受加分政策,例如福州大学的至诚学院。(2)今年有些民办本科院校(例如仰恩大学)和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厦大嘉庚学院)申请在本二批招生,那么考生在第一志愿填报这些院校,就可以享受上述加分照顾。
     NO.5.报考民族班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
     [适用对象]少数民族考生
     [填报志愿]高校举办的民族班。
     [加分分值]40分。
     [注意事项]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该校在福建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三种类型】 高校降分录取
   第一类型
     [政策规定]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等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适用对象]全体考生。
     [解读]假如本一批理工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分,A校为本一批高校,录取200人。那么,如果550分以上报考A校的考生只有180人,它可降低20分,在550分到530分之间,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类型
     [政策规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应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适用对象]愿意报考定向生的考生。
     [解读]如本一批理工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分,A为本一批有招收定向生的高校,它的出档分为560分,但是,560分以上并且报考A的定向生人数少于A的招生数,那么,A只能在560分~550分之间从高到低录取,而不能把分数降到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50分以下。今年还规定,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第三类型
     [政策规定]高校举办的预科班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该校学历培养层次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照顾录取符合政策且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但本科预科班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
     [适用对象]少数民族考生。
     [解读]按省高招办通知,今年取消了老区预科班,也就是说,考生先前办理的“五老”后代的照顾证明起不了作用。今年省内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共210人,其中福建农林大学70人、集美大学70人、福建师范大学70人。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预科批填报,即在提前批、本一批、本二批和本三批之后。假设预科班生源不足,理工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0分,那么,可以下降80分,录取符合照顾政策并且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
   【两项规定】 高校择优录取
   之一: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
     [政策规定]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适用对象]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之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
     [政策规定]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适用对象]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2.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中,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