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至诚学习,能修读“双专业”或“双学位”吗?

2019/06/21 招生办公室 13171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院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设立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微专业等三种辅修制度。

一、含义

(一)辅修学位: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

(二)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另一专业,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的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在学信网上予以标注学习经历。

(三)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跨学科修读一组核心课程,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取得规定学分的,由学院发给微专业证书,备案入库的,可在学信网查询。

二、选读条件

拟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用课程及定制式课程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后的每一个学期均可提出申请,其中:

(一)申请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用课程及定制式课程的学生原则上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

(三)学院优先满足创新创业学生对专业辅修学习的需求。

三、培养与管理。

(一)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微专业的学生应系统地修完辅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具体详见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并获得规定学分。当两专业培养方案中出现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时,原则上应修习学时多的课程,对相对学时少的课程,允许学生向教务处提出免修免考申请,经审核后,视情况准予该课程免修免考。每一专业这类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5学分。

(二)学生按辅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学分数进行修读,按学院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收费。

(三)当主修课程和辅修课程考试出现冲突时,原则上应缓考辅修课程,修读学生应向辅修课程所在系教学办提出缓考申请,经审批安排相应考试。

(四)修读学生每学期应根据学院通知在网上选课,只有经过选课后方可修读课程。

(五)选读微专业的学生若修满规定课程组学分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可申请抵修主修专业的专业拓展选修课5学分,对中途放弃修读的,其所修课程视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六)选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若修满15学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可申请抵修主修专业的专业拓展选修课5学分,对中途放弃修读的,其所修课程视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四、证书授予。

修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一)已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且获得另一专业大类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

(二)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经审核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由学院发给相应辅修专业证书。

(三)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微专业课程组规定的学分,由学院发给相应的微专业证书。